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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周国旗下讲话

发表日期:2014/12/8 0:00:00 出处:本站 作者:胡玉芳 有817位读者读过

第十五周国旗下讲话2014年12月8日

内容: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     讲话人:王丹

2014年10月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。《决定(讨论稿)》于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,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每年12月4日,国家都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

同学们,老师们,我们每周都举行一次升旗仪式,你知道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吗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的规定,在校升国旗时有以下注意事项:全日制学校,除寒假、暑假和星期日外,应当每日升挂国旗。升挂国旗的,应当早晨升起,傍晚降下。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,遇有恶劣天气,可以不升挂。升挂国旗时,可以举行升旗仪式。举行升旗仪式时,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,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,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。全日制中学小学,除假期外,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。

《国旗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“升挂国旗时,可以举行升旗仪式”。举行升旗仪式,一般适用于较正式的场合。天安门广场每天都举行升旗仪式。升旗仪式的基本要求是:一人持旗.二人护旗,并奏唱国歌,仪式的升旗速度与国歌的奏唱速度同步。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,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应当面向国旗端正肃立,军人须行军礼,少先队员须行队礼,行人须行注目礼。

最后,希望同学们,老师们能按照《国旗法》的要求,进行好每一次升旗仪式。谢谢大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