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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全区效能评估项目的通告

发表日期:2013/12/31 13:33:23 出处:本站 作者:admin 有919位读者读过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家长学校:

为强化我区家长学校管理工作,促进我区家长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,规范办学行为,持续改进管理方式,不断提高办学效能,提升全区家庭教育、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合作水平,促进学生、家长和教师的共同发展。经研究决定,从2013年起将全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纳入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体系。具体评估指标如下:

1.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定期召开校务会议(一学期不少于2次)。

2.家长学校教学资料(包括工作计划、教学设计、工作总结、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或案例分析、会议记录和活动记载等)、文件资料(包括下发的文件、上报的文件和交流的文件等)、管理制度、教师档案、学员档案(包括上课登记、课堂练习和学业成绩等)等归档及时,计划、总结及时报送区家长学校总校。

3.及时配置区编家长学校教材。及时举办开学典礼,按要求上足课时;及时举办结业典礼,颁发结业证书,表彰优秀学员。每期家长学校家长受教育率城市达95%、农村达90%,出勤率达90%,考核合格率达90%以上。

各家长学校在规范办学的同时,严格按照评估指标的要求,认真做好评估指标的落实,并做好迎接全区效能评估检查考核的准备。

     

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

2013年11月1日